郎美玉与田学寿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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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林县人民法院

民事一审判决书

(2020)桂1030民初763号

原告:郎美玉,女,1980年10月12日出生,壮族,农民,住西林县。
被告:田学寿,男,1976年9月8日出生,壮族,农民,住西林县。

被告田学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返还1万元借款给原告郎美玉。
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,由被告田学寿负担。
上述债务如逾期履行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。权利人可在本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两年内,向本院申请执行。
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

审判员黄宣榕
书记员李亚妮

2020-07-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