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晓霞、何春亮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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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

民事判决书

(2020)辽08民终2046号

上诉人(原审被告):何晓霞,女,满族,1980年5月1日出生,住营口市鲅鱼圈区。
委托诉讼代理人:鲍振霞,辽宁和煜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上诉人(原审被告):何春亮,男,满族,1980年10月15日出生,住营口市鲅鱼圈区。
委托诉讼代理人:鲍振霞,辽宁和煜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被上诉人(原审原告):包洪刚,男,满族,1976年2月6日出生,住营口市鲅鱼圈区。

审判长段建勇
审判员朱隆升
审判员杨名环
法官助理宫剑
书记员韩璐

2020-06-22